主旨:函轉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09學年度第2次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簡章乙份(如附件),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駐胡志明市辦事處教育組109年7月2日胡教字第 1090701097號暨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09年7月2日胡臺校 字第1090000088號函辦理。 二、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中學部自然科(地球科學科為佳) 或英文科或國文科教師1名。 三、商借期間自109年8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報名日期及 其他相關事項請詳簡章。
進階搜尋
臺中市直轄市教師會 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