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臺中市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暨常態編班評鑑
第1學期行前說明暨視導人員專業培訓會議程
壹、 時間:108年10月21日(星期ㄧ)上午9時
貳、 地點:臺中市立新光國民中學新光樓2樓教學研究室
參、主席:楊局長振昇
肆、出(列)席單位及人員:如簽到表 紀錄:
伍、會議流程
時 間 |
主 題 |
主持人 |
備註 |
8:50-9:00 |
報到 |
新光國中團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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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9:10 |
主席致詞 |
楊局長振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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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10:40 |
教學正常化 視導理念與實務分享 |
教育部教學正常化訪視 柯武宏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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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1:00 |
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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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2:00 |
教學正常化視導工作
業務報告及提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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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振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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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
賦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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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主席致詞
柒、業務報告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實施計畫」暨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辦理。
二、依前開規定,本局籌組視導專案小組,於108學年度結束前,針對所轄公私立國中(共計95所)完成一次視導。為達行政減量,本市將108學年度國民中學常態編班評鑑併入教學正常化視導一同實施。
三、視導項目包括編班正常化、課程規劃及實施正常化、教學活動正常化、學習評量正常化、配套及自我促進教學正常化措施五大項目,係為瞭解學校依課程計畫排課、按教師專長排課、學生評量辦理情形、切實掌握學校落實教學正常化之實施策略(例如巡堂機制、教室日誌、編班作業、分組學習等),以及學校實施之困難與建議。
四、本市107學年度教學正常化訪視結果:視導95所學校,「完全符合教學正常化」為71校,待改進需追蹤輔導學校計有24所學校。(其中23校評為「大部分符合教學正常化」,1所評為「部分符合教學正常化」(清海國中),合計95所學校;檢附107學年度臺中市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結果一覽表。
五、函文通知各校:107學年度訪視結果「待改進事項與建議」,列為本學年度訪視重點項目,使各校更臻符合教學正常化視導規準。
捌、討論事項:
案由一:108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流程表、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執行評鑑表說明並提請討論。
說 明:
一、視導流程表請參閱手冊(P7-8),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執行評鑑表請參閱手冊(P9-11),請委員們針對視導流程及評鑑表發表意見。
二、為利後續訪視紀錄表提交國教署,請訪視委員填具紀錄表並簽名確認後,於檢討會前送交本局代表彙整。
決 議:
案由二:108學年度本市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暨常態編班評鑑請推舉各組召集人、確認第1學期訪視學校名單及日期(P4-6),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本市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工作暨常態編班評鑑委員共計28人,分7組進行視導,7組委員平均視導13-14所學校(附件3))。
二、本教學正常化視導暨常態編班評鑑實施計畫分2學期辦理,第1學期預訂於108年11月11日至108年12月27日辦理完畢,第2學期預訂於109年2月至109年4月30日止,敬請各組委員協助排定訪視日程表。
三、敬請委員推舉各組召集人及確認第1學期訪視之學校名單及日期。
決 議:
玖、臨時動議:
拾、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