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度臺中巿立國民中學教師介聘委員會第 1 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3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貳、地點:臺中市政府陽明市政大樓 3 樓簡報室
參、主持人:王副主任委員淑懿代 紀錄:楊擎
肆、與會人員:如簽到表
伍、主席致詞:略
陸、業務報告:
一、113 年各校委託本局辦理教師介聘作業情形彙整如下:
(一) 市外教師介聘:本市共計 81 所學校委託本局辦理市外介聘作業,含本市立國民中學 67 所(向上、至善、黎明國中未委託)、本市立高中附設國中部 11 所(全數委託),以及臺中市立啟明學校、臺中市立啟聰學校、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
(二) 市內教師介聘:本市共計 81 所學校委託本局辦理市內介聘作業,含本市立國民中學 67 所(光明、向上、光榮國中未委託)、本市立高中附設國中部 11 所(全數委託),以及臺中市立啟明學校、臺中市立啟聰學校、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
柒、前次會議決議事項:無。
捌、提案討論:
案由一:有關 113 年度臺中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作業日程表草案,提請討論。
說明:為配合國中確認班級數及員額編制,113 年教師介聘期程,援例先辦理市外介聘,次辦理超額介聘,最後辦理市內介聘,日程表草案如附件 1。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有關「臺中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作業注意事 項草案」、介聘所需證件一覽表、同意聘任及切結書、教師研習時數證明書、授課證明單、「臺中市立國民中學超額教師申請介聘本市他校服務積分審查申請表草案」、「臺中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本市他校服務積分審查申請表草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前開表件修正如附件 2 至 8。
二、修正摘要如修正對照表(附件 9),並修正介聘年度及積分採計期間。
決議:
一、修正「臺中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本市他校服務積分審查申請表」介聘資格之排列方式。
二、餘照案通過。
案由三:有關各校應提撥三分之二以上缺額供超額教師介聘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本市市屬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遷調介聘作業實施要點(附件 10)第 4 點第 7 項,各校應提撥三分之二以上之缺額供超額教師介聘,不得藉故拒絕,其比例由本委員會視超額教師人數決定。
二、113 年度開缺比例為因應學校實務運作,各校開缺比例是否仍維持提撥三分之二以上缺額或提高開缺比例,提請委員討論。
決議:維持提撥三分之二以上缺額。
案由四:有關 113 年度臺中市立國民中學教師介聘委員會第 2 次會議召開事宜,提請討論。
說明:本委員會第 2 次會議主要係審核本年度教師市內介聘積分排序表及超額介聘積分排序表,往年會議時間約 10-15 分鐘,為減化行政流程並減少委員們舟車勞頓,建議若無特殊個案或需提交委員會決議事項,則授權教育局辦理。
決議:若無特殊個案或需提交委員會決議事項,授權教育局辦理。
玖、臨時動議:無
壹拾、散會:下午 3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