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詢意見】113年度臺中市國民中學候用校長主任甄選委員會第4次會議議程
壹、時間:113年1月7日(星期日)下午2時
貳、地點:臺中市立太平國民中學行政大樓3樓校史室
參、主席:蔣主任委員偉民
肆、出席人員:如開會通知單
伍、主席致詞:
陸、工作報告:
一、113年度本市立國民中學候用校長甄選複選(筆試及口試)業於113年1月6日(星期六)及1月7日(星期日)於本市立太平國民中學辦理。
二、113年度本市立國民中學候用校長甄選進入複選第二階段(口試)人數為,一般組:應考6人,到考 人,缺考 人;原住民組:應考3人,到考 人,缺考 人。
柒、討論事項:
案 由:113年度本市立國民中學候用校長甄選總成績審查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113年度臺中市立國民中學候用校長甄選簡章」規定:
(一)甄選總成績包括初選(積分審查)及複選(筆試及口試),積分審查占總成績30%、筆試占總成績40%、口試占總成績30%。
(二)甄選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口試、積分依序錄取之,若仍同分,得經甄選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決議增額錄取之。凡筆試或口試任一原始成績零分者不予錄取。
(三)原住民組應考人總成績分數應達一般組應考人總成績分數之百分位數 33(含)以上,始具錄取資格;倘未達前述標準,得不足額錄取。
決 議:
捌、臨時動議:
玖、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