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巿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修正草案研商會議紀錄
壹、時間:110 年 3 月 3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30 分
貳、地點:臺中市政府陽明市政大樓 3 樓簡報室
參、主持人:方副局長炳坤
肆、與會人員:詳簽到表 紀錄:張維書
伍、主席致詞:(略)。
陸、提案討論:
案由:有關「臺中巿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以下稱本市教師介聘實施要點)修正草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教師法業於 108 年 6 月 5 日修正公布,並自 109 年 6 月 30 日生效,爰配合修正本市教師介聘實施要點。
二、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目前已設有高中部及國中部,未來亦規劃設立國小部,考量教師介聘需求,並基於互惠原則,擬比照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模式,同意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教師參加本市教師市內介聘,惟以互調及多角調為限。
三、另將本市各教育階段教師甄選簡章所訂服務期限納入規定。
決議:照案通過。
柒、臨時動議:無。
捌、散會:上午 10 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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