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特殊教育相關法規修正草案研商會議議程
壹、會議時間:110年2月2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貳、會議地點:臺中市山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第1會議室
参、主席:方副局長炳坤 紀錄:林晨華
肆、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伍、提案討論:
案由一:有關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教師授課節數實施要點修正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參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發布「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修正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教師授課節數實施要點。
二、前述要點修正摘要如下:
(一)修正本市特殊教育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授課節數。(草案第三點)
(二)新增本市特殊教育教師擔任教學研究會之召集人或協助辦理學校行政業務之減授節數。(草案第三點)
(三)修正本市特殊教育班教師授課節數附表。(草案第三點)
(四)新增本市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類分散式資源班教師之間接服務節數。(草案第四點)
(五)新增本市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班之特殊教育教師全學期協助辦理學校行政業務者,得減授課節數之規定。(草案第四點)
(六)新增特殊教育教師以協同教學授課者,其教學節數核算方式。(草案第七點)。
陸、臨時動議:
柒、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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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87040000E_1100005821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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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87040000E_1100005821_ATTACH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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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87040000E_1100005821_ATTACH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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