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高級中等學校專案評鑑會第 1 次審議會
會議議程
壹、會議時間:113 年 3 月 21 日(星期四)上午9 時
貳、會議地點:陽明市政大樓4樓4-2會議室
參、會議主持人:陳委員雅新 紀錄:黃敏貞
肆、業務報告:
一、依據「臺中市高級中等學校評鑑辦法」辦理。
二、依上開規定為辦理學校評鑑相關事宜,應組成評鑑會。評鑑會之任務如下:審議評鑑實施計畫、轉請申訴評議會處理受評鑑學校之申訴、確認評鑑結果、審議其他與評鑑相關事項等。另評鑑會置主任委員1人,由教育局局長兼任,副主任委員1人由教育局副局長兼任,其餘委員11人至21人由教育局就行政機關代表、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學校校長與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遴聘之;任一性別委員人數應占委員總數1/3以上。評鑑會委員聘期為1年,期滿得續聘。
三、本局業依前開規定奉准組成評鑑會並敦聘委員共計13人。
四、普通型學校評鑑分為「課程教學」、「學務輔導」、「環境設備」及「校務發展」等四個項目,技術型學校評鑑增加「實習輔導」項目,評鑑方法採書面審查為主,整體評鑑結果採取認可制,各向度分為通過優等、通過甲等、 有件通過及不通過四類型。
五、本局預定於113年6月起受理本市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校評鑑申請,為利學校評鑑順利執行,爰依上開規定召開高級中等學校專案評鑑實施計畫第 1 次審議會。
伍、討論事項:
案 由:有關高級中等學校專案評鑑實施計畫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本次評鑑對象適用本市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共計22校。
二、評鑑執行期程,預計每年6月申請,自學校申請截止日起集中於4個月內完成,並採書面評鑑。
決 議:
陸、臨時動議:
柒、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