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詢意見】113年度臺中市立國民小學候用校長甄選委員會第1次會議議程
壹、時間:112年11月9日(星期四)上午10時
貳、地點:陽明市政大樓3樓3-11會議室參、主席:蔣主任委員偉民
肆、出席人員:如開會通知單
伍、主席致詞:
陸、工作報告:
一、現職本市國小校長年齡60歲以上者計44位(於113年8
月1日時),將逐年申請退休,目前具備遴選資格國小候
用校長計11位(其中3名已多年未參加遴選),並預估113年及114年退休人數各9名,基於儲訓適宜候用校長人數,113年國小儲備校長擬計錄取11名;其中為呼應原住民教育法第34條相關規定,「原住民學生人數達全校學生人數二分之一之原住民重點學校,其主任、校長,應優先聘任、遴選原住民族已具主任、校長資格者。」上開錄取名額人中將含1名原住民籍。
二、113年度本市國民小學候用校長主任甄選委請本市神岡區
社口國小辦理,暫訂於112年12月23日(星期六)辦理積分審查,113年1月20日(星期六)辦理筆試,1月21日(星期日)辦理口試;相關儲訓將於錄取後,委請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
柒、討論事項:
案由一:113年度臺中市立國民小學候用校長甄選作業日程表
(草案),提請討論。
說 明:本案預計於112年12月23日(星期六)辦理積分審查、
112年12月25日(星期一)截止補件,擬於112年12
月28日(星期四)下午2時召開甄選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並於112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公告積分審查結果。
決 議:
案由二:113年度臺中市立國民小學候用校長甄選簡章(草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市候用校長甄選分為一般組及原住民組,其中原住民組原規定總成績分數應達一般組應考人總成績分數之百分位數33(含)以上,始具錄取資格,且倘未達前述標準,其錄取名額得由一般組擇優錄取。
二、本市近兩年原住民組候用校長皆無錄取人員,經參考本市近年國小原住民組候用校長甄選成績,並諮詢部分具原住民身分校長建議及參考其他縣市做法,擬於本(113)年度就錄取條件進行以下調整:
(一)參加原住民組之應考人其筆試原始成績加乘10%,且總成績分數應達一般組應考人總成績分數之百分位數33(含)以上,始具錄取資格。
(二)未達前述標準,得不足額錄取。三、其餘為日期及承辦單位相關資訊之修正。
決議:
案由三:113年度臺中市立國民小學候用校長甄選初選積分表及積分審查注意事項草案,提請討論。
決 議:
案由四:113年度臺中市立國民小學候用校長甄選口試方式辦理案,提請討論。
說明:擬援例以錄取名額3倍擇優參加口試(如其尾數有2人以上成績相同者,皆予以錄取參加口試),應考者循例參加2場次口試,口試時間每1場次為15分鐘。
決 議:
捌、臨時動議:
玖、散會: